大凡在法庭诉讼中除了律师,一些亲临纠纷的当事人,往往都会“收肠刮肚”寻找各类语言指责对方的过错。然而,语言过激能否就构成侵害名誉权呢?近日,上海静安法院审理了大儿子阿伊(化名)状告八旬老母及弟弟阿利(化名)为遗产,在法庭上“出言不逊”诋毁他名誉纠纷案之诉,判决不予支持。
阿伊与母亲及弟弟阿利因家庭纠纷,长期存在矛盾。2008年6月下旬,阿伊向老母亲及弟弟阿利提起继承诉讼。随后,又以老母亲及弟弟在他工作场所当众辱骂为由,于同年7月下旬,曾向本市某法院提起名誉权诉讼。静安法院在审理该起继承纠纷案期间,先后3次公开庭审,老母亲及弟弟阿利在法庭上陈述,阿伊对“父亲丧事不办”、“母亲不安置”、“胞妹出走不找寻”、“只知向(被告)索要钱财”,主张阿伊未尽赡养义务,不照管家庭成员,以此抗辩阿伊要求分割遗产的诉请。在3次庭审中,总计先后有17人参加旁听,均为阿伊的同事、同学、邻居和学生。2009年1月下旬,涉及阿伊向本市某法院起诉老母亲及弟弟阿利,在他工作场所当众辱骂案件,有了判决结果认定名誉侵权构成,该判决已生效。2009年4月30日,静安法院就继承案做出判决,认定老母亲及弟弟阿利声称阿伊对父母不尽赡养义务没有证明,双方均可依法继承遗产。阿伊还对该判决结果不服,又提起了上诉。
2009年4月下旬,阿伊以侵害名誉权纠纷案,再次把老母亲及弟弟阿利告上法院,诉称在法院3次庭审中,老母亲及弟弟阿利多次造谣诽谤自己,如父亲丧事不办等进行人身攻击,用长辈的身份优势,使得参加旁听的17人,对他本人的为人产生怀疑,让社会公众产生误解,降低了社会公众对他的评价,也直接影响了继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此承受了巨大精神压力。要求判决老母亲及弟弟阿利停止侵权、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9000元。
法庭上,老母亲及弟弟阿利承认说过对阿伊指控的那些话,目的是证明阿伊对父母不尽赡养义务,不应分得遗产。认为所陈述内容属实,不构成对阿伊的名誉侵权,更不同意阿伊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阿伊与老母亲及弟弟阿利因继承遗产而诉讼,老母亲及弟弟阿利在庭审中陈述阿伊“父亲丧事不办”等观点,目的对抗阿伊继承遗产,且仅限于法庭之上,旁听人员人数未及二十人,又多为阿伊所熟知,没有造成一定影响。阿伊无证据证明,因老母亲及弟弟阿利的上述言辞,降低了他的社会评价,遂作出了一审不支持阿伊之诉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