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首页 | 民商法律 | 外商投资 | 公司并购 | 股权转让 | 公司法务 | 公司上市 | 破产清算 | 金融证券 | 行政诉讼 | 涉外法律
法律顾问 | 公司治理 | 投资融资 | 股东纠纷 | 网络法律 | 国际贸易 | 海事海商 | 知识产权 | 商事仲裁 | 法律文书 | 精选案例
合同法律 | 商帐催收 | 婚姻继承 | 房产法律 | 劳动工伤 | 交通事故 | 损害赔偿 | 民间借贷 | 刑事辩护 | 法律法规 | 网站首页


LAWBBC 法律咨询网 www.lawbbc.cn法律咨询网劳动工伤 → 上海市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共有6268人关注过本帖树形打印

主题:上海市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张文凯律师
  1楼 个性首页 | QQ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管理员 贴子:539 积分:5840 威望:0 精华:1 注册:2009/6/3 12:16:06
上海市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发贴心情 Post By:2010/5/14 11:54:23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病假工资计算的公告

 

文件依据

  沪劳保发(1995)83号

  沪劳保保发(2000)14号

  沪劳保综发(2003)2号

  

  一、病假待遇

 

疾病休假工资标准: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疾病救济费标准: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1、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注: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应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待遇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但不得高于本人原工资水平、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应补足到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不包括应由职工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病假工资基数的确定

 

在制度工作日内请病假的日工资计算:按以下原则确定的计算基数除以发生当月的计薪日。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市劳动保障局

2004年11月1日




张文凯律师 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地址:浦东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B座1502室
电话:13585569558 021-62256858
MSN:lawbbc@hotmail.com QQ:6322152
邮箱:lawbbc@gmail.com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