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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赠房给儿为防老,儿卖房子母伤心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张文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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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管理员 贴子:539 积分:5840 威望:0 精华:1 注册:2009/6/3 12:16:06
赠房给儿为防老,儿卖房子母伤心  发贴心情 Post By:2009/7/30 21:19:57

1995年胡先生结婚后,在本市宝山区新沪路买了一套房子。2005年,其母为帮助儿子尽快还贷,将自己在市区的一套房屋份额赠与儿子,双方签订合同,约定胡先生在成为房屋产权人后可以用房屋租金来偿还新沪路房屋的贷款,但其必须保证老母在原有房屋中的永久使用权、居住权。
    2年后,胡先生夫妻二人瞒着老母,将房屋出售,换取了现金30万元。将其中15万元用于还房贷,另外的15万元买了一辆轿车。
    今年3月,老母将胡先生夫妇告上法庭,并要求他们共同偿还其损失15万元。
    庭审过程中,胡先生同意老母的诉讼请求。但其妻认为,自己正在办理离婚,且不是赠与合同的当事人,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该合同是母子二人所签,且合同明确约定受赠人为胡先生个人,所以只对其二人有约束力,胡妻并非合同当事人,在这次纠纷中不应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故宝山法院判决胡先生支付其母亲15万元。


张文凯律师 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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