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首页 | 民商法律 | 外商投资 | 公司并购 | 股权转让 | 公司法务 | 公司上市 | 破产清算 | 金融证券 | 行政诉讼 | 涉外法律
法律顾问 | 公司治理 | 投资融资 | 股东纠纷 | 网络法律 | 国际贸易 | 海事海商 | 知识产权 | 商事仲裁 | 法律文书 | 精选案例
合同法律 | 商帐催收 | 婚姻继承 | 房产法律 | 劳动工伤 | 交通事故 | 损害赔偿 | 民间借贷 | 刑事辩护 | 法律法规 | 网站首页


LAWBBC 法律咨询网 www.lawbbc.cn法律咨询网损害赔偿 → 电动车行驶中断裂,摔倒受伤谁赔偿?


  共有7136人关注过本帖树形打印

主题:电动车行驶中断裂,摔倒受伤谁赔偿?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张文凯律师
  1楼 个性首页 | QQ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管理员 贴子:539 积分:5840 威望:0 精华:1 注册:2009/6/3 12:16:06
电动车行驶中断裂,摔倒受伤谁赔偿?  发贴心情 Post By:2009/7/7 23:53:38

本市一女士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下班,不料自行车因质量问题前叉突然断裂而摔伤,日前,经宝山法院判决,该女士得到38000余元的经济赔偿。
   原告詹某于2002年6月20日购买了一辆被告某电动自行车厂生产的18E电动自行车。2003年9月9日,原告骑该电动自行车下班途经上海煤气公司附近时,电动自行车的前叉突然断裂,造成原告摔倒,左手骨折,两颗门牙损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原告先至上海长海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2500余元,后长海医院的医生建议手术治疗,而原告选择保守治疗,故又至黄浦区金陵东路地段医院接受中医治疗,花费医疗费人民币600余元,为减少交通费损失,原告至附近的宝山区淞南地段医院注射,花费注射费人民币30元。原告为就诊和处理纠纷共花费交通费人民币400元。事发后,原被告对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交通费、律师费、精神损失费、鉴定费等,共计人民币4万余元。
   审理中,被告对电动自行车前叉突然断裂导致原告受伤这一事实没有异议,但对赔偿项目的金额认为过高。
   法院认为,被告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因存在质量问题,致使原告在正常行驶途中前叉突然断裂,导致原告受伤,被告理应对原告的伤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原告虽在三家医院治疗,但均有其合理的原因,长海医院建议手术治疗,原告则选择中医保守治疗而至金陵东路地段医院就诊,后又因交通方便至淞南地段医院注射,原告的行为并未扩大损失,所以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诉请。同时法院考虑到原告已构成十级伤残,且原告的工种因受伤而改变,确实给原告造成一定的损失,法院酌情支持了原告的精神损失费。


张文凯律师 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地址:浦东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B座1502室
电话:13585569558 021-62256858
MSN:lawbbc@hotmail.com QQ:6322152
邮箱:lawbbc@gmail.com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