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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菜市场摔倒,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http://lawbbc.cn/dispbbs.asp?boardid=2&id=119)

--  作者:张文凯律师
--  发布时间:2009/7/8 22:07:30
--  菜市场摔倒,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家住本市长宁区北新泾的钱老太患有近视。2003年8月18日上午,她冒雨到住家附近的菜场买菜。菜场规模较大,分上下两层。钱老太在二楼转了一圈,买了些菜,便从楼梯下往一楼。菜场楼梯有2米多宽,系防滑的花岗岩铺就,每个梯阶上还加有防滑铜条。钱老太虽然视线模糊,一手提菜且鞋湿地湿,但想到楼梯安全,也就一步一步走下来。上楼容易下楼难,钱老太怎么也没有想到,楼梯中间竟然有个裂口,她右脚碰巧踩入其中,失去重心,一下摔了出去。当时她离地还有五、六级阶,这样半空摔落,当时就爬不起来。正在买菜的附近居民及菜场工作人员闻声赶来,将钱老太送往医院。经诊断,钱老太右手粉碎性骨折,养伤多时造成生活极大不便。
  钱老太摔伤后,菜场曾经赔她医治,并派员上门看望她。钱老太认为自己摔伤纯系楼梯破损之过,应该由菜场承担起责任。但双方就赔偿的数额一直无法达成一致,钱老太最终想到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
  2004年3月15日,钱老太起诉长宁法院,要求菜场所属物业赔偿其医药、护理费用5000元,并支付精神损失赔偿3000元。物业认为,菜场中贴有“小心行走”的警示标语,钱老太摔伤自己也有责任,不同意她的要求。经过法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一致意见。物业公司赔偿钱老太医药精损共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