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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  发布时间:2010/1/6 22:25:29
--  8岁女人拒父探望,法院该如何处理?

    爸爸太凶女儿“拒绝”父亲探望

  刘女士称:女儿和父亲之间的隔阂在离婚前就已产生,前夫张先生脾气暴躁,常常因为琐事打骂孩子,引发一连串的家庭矛盾,所以才导致了离婚。离婚后,张先生每周都来探望孩子一次,带她出去玩一天,可尽管如此,仍没换回女儿的好感,“女儿说,每次见面爸爸都会向她抱怨妈妈的不是,还经常冲她凶,让她觉得很害怕。”因担心女儿再次受到伤害,刘女士在仔细考虑后,打算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前夫的探望权。

  

  法律保护父亲不愿放弃探望权

  张先生对此表示很难理解,虽然自己以前给女儿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可后来他已经向妻子和女儿承认了错误,现在也没有再打骂女儿了,“现在,我每周带女儿去公园玩,就是希望她能逐渐改变对我的看法。”张先生说,因为离婚后心情不好,他曾在女儿面前发泄过,“可能是方法不当,让她感觉不适应。”

  听说前妻要中止他的探望权,张先生表示无法接受,他认为自己的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而自己在这个过程中没有做过伤害女儿的事,“作为亲生父亲,看一看自己的孩子难道有错吗?”

  律师说法

  影响身心健康可中止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拒此律师认为,如果前夫在探望孩子的过程中,的确存在伤害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刘女士和女儿都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中止前夫探望权,只要理由充分,都是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

  “问题的关键在于张先生对女儿的影响,构不构成损害子女身心健康的程度,有没有证据来证明这种伤害。”律师认为,如果张先生在探望女儿的时候,有打骂、欺骗、教唆挑拨女儿和直接抚养人的关系等行为,对女儿身心造成了严重伤害,那么刘女士母女就可以在掌握事实的基础上向法院起诉,要求中止这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