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LAWBBC 法律咨询网 www.lawbbc.cn (http://lawbbc.cn/index.asp) -- 婚姻继承 (http://lawbbc.cn/list.asp?boardid=25) ---- 丈夫公司借债200万,离婚了妻子是否需要承担? (http://lawbbc.cn/dispbbs.asp?boardid=25&id=227) |
-- 作者:张文凯律师 -- 发布时间:2009/7/25 19:47:54 -- 丈夫公司借债200万,离婚了妻子是否需要承担? 陈某在经营公司期间,向张先生等7位朋友借款共计255万余元,因经营不善,导致无力归还借款,而只能选择“失踪”。为此,他的7位朋友将其和其原妻告上法庭,要求归还借款及利息。因陈某的借款发生在与原妻的婚姻存续期间,日前,闵行区法院作出陈某与其原妻共同归还张先生等7人借款255万余元及逾期利息的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张先生等7人与陈某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依法成立,并属有效。他们提出诉讼要求陈某归还借款,视为向其主张权利,予以支持。针对陈某原妻辩称借款系公司借款,借款没有用于夫妻家庭生活的辩称,因公司借款还是个人借款应根据借款内容、借款用途、借款支付情况等综合认定,现陈某原妻仅以借款由公司设备作为抵押,借款数额大辩称系公司债务,难以采信。再则,所涉债务发生于陈某与其原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而其原妻未能证明张先生等7人与陈某明确将借款约定为个人债务或本笔借款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情形,陈某原妻提交的证据亦并不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或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是用于陈某个人的不正当消费等情况。况且陈某原妻的辩称正好说明其对陈某经营公司是清楚的。因此,该债务应视为陈某与其原妻的夫妻共同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