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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张文凯律师 -- 发布时间:2010/1/19 12:34:07 -- 驾驶证未考过,申请人要求驾校退款是否有理? 2007年6月份,张先生看到荣臣驾校打出的一则“学车互动,真情回报”的优惠活动广告。该广告承诺,在培训学习时间自办证之日起后70天内考出毕业,荣臣驾校提供学费为3600元的最优惠价格。很快,张先生就与荣臣驾校签下了协议。双方的协议中也约定,如果张先生不能按时在70天内毕业,需要补交培训费差价500元。 2007年8月7日,张先生参加“小路考”却不幸被“关”。于是荣臣驾校在2007年9月4日和2007年10月9日两次安排张先生“补考”,但张先生两次都缺席。2007年年底,张先生弄丢了在荣臣驾校登记号码的小灵通。后来,直到2008年10月,荣臣驾校的工作人员才通过手机短信跟张先生进行了联系。 由于没能在70天里顺利毕业拿到驾照,张先生前前后后一共向荣臣驾校交纳了4100元培训费用。2009年7月15日,眼看自己的《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从2007年7月19日到2009年7月19日)就要过期了,还是没能顺利拿到驾照的张先生将荣臣驾校推上了被告席。张先生认为,在学习过程中,教练未认真、合适的教学,自己考试项目未通过,荣臣驾校应退还一半培训费用2050元。 张先生的诉讼请求没有获得一审法院的支持。于是,张先生向上海二中法院提起了上诉。张先生在二审法庭上表示,2007年9月4日没能参加“补考”是因为下雨堵车,没能赶到考场。而10月9日没参加考试是因为他觉得把握不大。另外,教练为他报名考试根本没征得他的同意。 对于张先生的说法,荣臣驾校则坚持认为,张先生小灵通遗失后,一直没办法联系,后来荣臣驾校通过多种方式与张先生取得了联系,但张先生直到期限即将届满才提出复学。张先生因为自身原因无法取得驾驶执照,责任不在荣臣驾校。 |